一、“十三五”規劃指出“污泥處理是國內環保治理的三個主攻方向之一”
2015年“十三五”規劃出臺,指出大氣、污水、污泥的治理是今后國內環保處理的三個主攻方向。“十三五”規劃中明確了污泥處理處置目標、任務與布局,建立完善了污泥穩定化與無害化的相關標準,并闡明了要加強監管與激勵機制,全面地為我國未來五年的污泥處理處置工作做出了重要布局。
二、“水十條”要求“2020年前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達到90%以上”
2015年4月,由國務院頒布的《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》(簡稱“水十條”),也明確要推進污泥處理處置,要求“現有污泥處理處置設施應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達標改造,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率應于2020年底前達到90%以上。”這勢必帶來行業發展的新熱潮,并促進污泥的資源化利用水平的提升和焚燒處置的發展。
三、《“十三五”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》明確了投資規模和治理目標
2017年1月,國家發展改革委會同住房城鄉建設部編制了《“十三五”全國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規劃》,明確了投資規模和具體目標:
“十三五”期間城鎮污水處理及再生利用設施建設共投資約5644億元,其中新增或改造污泥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投資294億元,新增或改造污泥(按含水率80%的濕污泥計)無害化處理處置設施能力6.01萬噸/日。其中,設市城市4.56萬噸/日,縣城0.92萬噸/日,建制鎮0.53萬噸/日。
到2020年底,地級及以上城市污泥無害化處置率達到90%,其他城市達到75%;縣城力爭達到60%;重點鎮提高5個百分點,初步實現建制鎮污泥統籌集中處理處置的發展目標。
此外, “十三五”期間各省都對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規模進行一定上調,各省合計污泥處理處置規模達到6.01萬噸/日。具體來看,廣東省新增城鎮污泥處理處置規模最大,“十三五”期間將新增5353噸/日,城、縣、鎮分別增加4220噸/日、242噸/日、691噸/日。
四、《水污染防治法》施行,政策已經由“重水輕泥”向“泥水并重”轉變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》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。其中,污泥處理受到高度重視。隨著環保部將污泥妥善處理處置納入污水總量減排考核,將促進綜合建設投入低、運營效果穩定、資源利用高的技術發展,污泥處理市場有望迎來高速增長, 政策已經由“重水輕泥”向“泥水并重”轉變,驅動了污泥處置的資源化與無害化進程。隨著《水污染防治法》的修訂,地方政府對提升和保證水環境質量的需求會愈加明確,一方面現有污水廠陸續開始升級改造,以適應更高標準的出水水質標準,另一方面水環境綜合治理也會成為市場主流需求。
五、第一批污泥干化耦合發電試點項目啟動
2018年3月7日,國家能源局發布了《2018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》,意見指出,積極發展生物質能等新能源;因地制宜,積極推廣生物質能、地熱能供暖;推進城鎮、農村林業廢棄物、工業有機廢水等城鄉廢棄物能源化利用。隨著相關政策的連續出臺,固廢產業特別是生物質耦合處理產業將迎來快速發展的有利時機。
2018年6月26日,國家能源局、生態環境部聯合下發《關于燃煤耦合生物質發電技改試點項目建設的通知》(國能發電力〔2018〕53號),《通知》要求,依托現役煤電高效發電系統和污染物集中治理設施,構筑城鄉生態環保平臺,兜底消納農林廢棄殘余物、生活垃圾以及污水處理廠、水體污泥等生物質資源,破解秸稈田間直焚、污泥垃圾圍城等社會治理難題,促進電力行業特別是煤電的低碳清潔發展。在《通知》的“試點內容”部分支出要開展“燃煤耦合垃圾發電、燃煤耦合污泥發電技改項目”。主要內容是:
“重點在直轄市、省會城市、計劃單列市等36個重點城市和垃圾、污泥產生量大,土地利用較困難或空問有限,以填埋處置為主的地區,優先選取熱電聯產煤電機組,布局燃煤耦合垃圾及污泥發電技改項目。制定運行靈活的耦合工藝方案,充分挖掘煤電機組煙氣、蒸汽熱力利用潛力,垃圾、污泥全程密閉、干化焚燒,干化產生的水蒸汽進行冷凝回收再利用,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全過程惡臭污染物外泄,惡臭污染物送入鍋爐進行高溫分解,盡可能減少對機組原有燃煤煤質和制粉系統的影響,降低對煤電機組運行安全、運行效率、負荷調節和經濟性的影響。”